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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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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:

根据2017湖南省教育厅对毕业生工作的部署和2017年学历、学位电子注册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,认真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“两证”(毕业证、学位证)的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毕业资格审核

1、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(含毕业论文/设计)成绩是否合格;审核对象为2017届毕业生,2016届、2015届结业生。

2、审核全校性公选课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。其中本科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意选修4个学分,同时在人文艺术类必选2学分(艺术类的学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修6学分);专科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意选修2个学分,同时在人文艺术类必选2学分(艺术类的学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修4学分)

3、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湘外经院教字【2013】64号)规定审核成绩,并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》。

二、学位资格审核

1、学位申报范围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和2016、2015届未授予学位的本科结业生。

2、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湘外经院教字【2013】47号)规定审核学位资格,并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》。

三、毕业资格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

 

序号

时间安排

工作任务

责任单位

1

4中旬

毕业生图像核对及毕业生人数核实。

教务处(学籍科)

2

4月中旬-5月5

各二级学院清理应届毕业生、往届(限2016届、2015届)结业生不及格课程情况,并通知相关学生报名补考,同时组织毕业生完成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》的填写及盖印工作。

各二级学院

3

4月17日

开始毕业证、学位证书的打印。

教务处(学籍科)

4

5月13-14

毕业生总补考。

教务处(考试中心)

5

5月18

完成毕业生补考试卷评阅及成绩的登录工作。

各二级学院

6

5月20日

毕业生网络公选课成绩汇总。

教务处(教务科)

7

5月25

毕业生课程成绩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、计算机等级成绩汇总。

教务处(考试中心)

8

525

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统计汇总及整理工作。

教务处(实践教学科)

9

5月26-29日

各二级学院对本、专科毕业生进行毕业(学位)资格审查并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》、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表》,组织本科毕业生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》并完成毕业生成绩表及申请表的审核盖印工作。

各二级学院

10

5月29-6月3日

统计第一批符合毕业、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整理好证书交校办盖印。

教务处(学籍科)、校办

11

6月4-8日

协调学工、财务处做好处分、学费欠缴及贷款情况统计工作并打印好毕业证、学位证发放名册,以学院、班级为单位整理合格毕业生的毕业(学位)证,为证件集中发放做好准备。

教务处(学籍科)

12

6月9日(暂定)

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。

校办

13

6月12-14

以学院为单位,到教务处学籍科统一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。

各二级学院

14

6月16

毕业典礼。

教务处(综合科)

15

6月30日

毕业生学历在线电子注册,6月30日后毕业生可以登录学信网查询自己的学历信息

教务处(学籍科)

四、注意事项

毕业生毕业资格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“两证”的发放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表规定的时间节点,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(学位)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统计、分类、审核及归档工作。

五、联系地址:学籍科(学生服务中心17号窗口)

联系人:肖艳红、姚遥

联系电话:88118976

 

 

教 务 处

2017年4月7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附件1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.xls
附件:附件2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.xls